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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路网智能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遗书(02号)

发布时间 : 2011-05-11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根据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2.3条规定,招标人有权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我们发出第02号补遗书。如补遗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收到补遗书后应在8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并盖章。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确认函,招标人将默认申请人收到补遗书。

  一、增加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中的附录7资格预审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见附表】和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4-6、4-7表【具体表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

  回函传真电话:0931-8529826

  联系电话:0931-8529826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