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11-25浏览次数:0来源:甘肃交通运输【字体:大中小】
今年以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推进“信用交通”“诚信甘肃”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要求,充分发挥信用制度体系建设的引领保障作用,持续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推进事中事后信用监督,促进各项制度措施取得实效。
持续完善信用制度顶层设计。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甘肃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在制定《甘肃省公路条例》时纳入信用管理有关要求,建强行业信用管理基础框架;相关处室结合业务实际,制定《甘肃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甘肃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对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失信认定惩戒、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为行业信用管理提供全流程制度支撑。
大力培塑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在超限运输、道路危货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将违法车辆、驾驶人、企业等相关责任主体纳入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当事人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理顺省际违法超限超载抄告机制,组织各市(州)交通运输局核查情况并实施“一超四罚”;开展2023年度公路养护信用评价,覆盖85家公路养护企业和129名从业人员,依托信用评价结果,发挥规范养护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成效。
积极拓展信用数据共享应用。定期将增量信用数据推送至上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交通(甘肃)”网站及时更新发布。实现市场从业主体信用信息100%完成归集,累计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49688条;深入推进21类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网上业务办理进度查询率达100%,业务办结率达99%以上,“好差评”满意度保持在98%以上,电子证照累计签章数量超70万张。6月底,在全国率先启用“随车亮证”。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道路运输、交通科研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全覆盖,在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等2个事项中推行告知承诺制,使信用承诺融入涉企许可、证明事项等业务流程,鼓励投标人、中标人选择以纸质工程保函、电子保函替代缴纳投标保证金或预存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为企业“松绑解缚”。
不断健全信用分级监管机制。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标准,严密组织通用抽查事项检查和综合督查,尽力减少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活动。对因恶意拖欠引发投诉和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形,纳入年度信用评价考核指标。督促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防止发生拖欠款项问题。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措施办法,不断满足新型监管机制建设需求,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方面的制度设计,使信用交通走进车、船、路、站、场,走入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推动行业形成“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