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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1-08-16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招标编号:GZ110765-HYQCX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兰州、平凉、天水、武威、酒泉、定西大队)车库建设及信息化系统采购安装,建设地点:兰州大队(永登县树屏镇崖头村-兰海高速公路管理所院内)、平凉大队(泾川县温川开发区-泾川高速公路管理所院内)、天水大队(陇西县-陇西高速公路管理所院内)、武威大队(山丹县-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酒泉大队(酒泉市-清嘉高速公路管理所院内)、定西大队(定西高速公路管理所院内)。
2.2建设规模
(1)兰州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2)平凉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3)天水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4)武威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5)酒泉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6)定西大队车库:建筑面积512平方米,建筑高度5.65米,钢结构形式,建筑基础采用柱下独立基础,并安装信息化系统一套(含视频监控系统及业务电话系统)。
2.2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水、电、暖、消防等)施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信息化系统安装。
2.2计划工期:
1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计划工期:2011年 9月15日~2011年11月15日,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按照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2.3本次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见下表
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
施工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段编号
工程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
GSYJFJ-1
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施救大队车库建设工程
土建工程(水、电、暖、消防等)施工、钢结构制作及安装、信息化系统安装。(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08年至2010年)内成功地完成至少2项合同项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且完成至少1项单体建筑面积1000㎡以上的钢结构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8 15日至20118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二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报告)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参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9 5日上午9: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机电设备交易中心六楼南会议室(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4号区内608-2号)开标时间为20119 5 日上午9:00 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经济日报》和《甘肃高速在线网》(//m.catumaqa.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   
    编: 730010                   传真: 09318529800
人:许先生                   电话: 09318529800
 
招标代理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兰州市雁滩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区608-2号路
联 系 人:窦先生、万先生               电    话:(0931)2101863
传    真:(0931)2101865               邮    编:73001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号:104 006 805 626
 
 
20118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