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情经过
2020年8月6日,您驾驶车辆于05:06驶入马街收费站入口102车道,并以一型客车通行入口,经收费人员核实车辆信息实际为一型货车后,成武高速公路收费所马街收费站对车辆因“货车客标”违规降费通行产生的通行费差额进行了追缴,并要求您尽快更正卡签信息,同时按照“货车必检、超限禁入”要求引导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后,于05:57发CPC卡驶入路网。
二、核查情况
经核实,您的一型货车ETC套装卡内信息为一型客车,属于“货车客标”违规车辆(ETC卡号:1933231803355947)。经全路网查询,车辆自2020年6月至今共存在5次漏交通行费情况:
1.2020年6月5日,武都东—武都西,应交13.37元,实交10.45元,应补交2.92元。
2.2020年6月15日,武都东—武都,应交7.33元,实交5.7元,应补交1.63元。
3.2020年7月6日,武都东—沙湾站,应交29.75元,实交23.44元,应补交6.31元。
4.2020年7月6日,武都—武都东,应交7.33元,实交5.7元,应补交1.63元。
5.2020年7月17日,武都东—桔柑站,应交8.05元,实交6.38元,应补交1.67元。
合计应补交通行费14.16元,实付现金14元。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分段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99号)规定:MTC(人工收费)车辆单次交易金额精确到元。MTC车辆根据途径门架的合计应收金额,在出口混合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因此,您的车辆从武都东收费站至武都收费站以CPC卡通行走MTC交费时,系统应交通行费为7.33元,现金取整后实交通行费7元。
补费方面,您的车辆为一型货车,单次通行武都东至武都收费站应交费7.33元,您通行ETC车道时实交费5.7元,应补费1.63元。
三、处理结果
8月18日、8月19日,马街收费站值班站长和成武收费所稽查队人员向您致电解释了高速公路车辆补费相关政策,并对本次补交通行费具体依据和算法进行了说明,您表示理解并接受。
感谢您对甘肃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