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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回复
信件标题
etc
写信日期
2014-09-18 17:12:0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内容
etc是否按月充值?没用完的钱次月就作废了?在哪办理?
回复时间
2014-09-19 09:45:00
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陇原交通卡时需充值金额,充值金额消费完以后需再次充值,没有最低消费和未消费金额次月作废的规定。您可以在:1、兰州ETC客服网点(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6号院内咨询电话:8529155);2、兰州北ETC客服网点(兰州市城关区兰州北收费站院内咨询电话:8529128);也可以选择就近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兰州银行的一站式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