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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货车持临时牌照,没有行驶证拉运绿色通道免费吗?
写信日期
2023-01-10 15:54:4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内容
货车持临时牌照,没有行驶证拉运绿色通道免费吗?
回复时间
2023-01-12 15:18:1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9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参考并引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对临牌货车运输“绿色通道”专业答复“使用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无需按照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即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业务,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若您使用4.5吨以上货运车辆进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则需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驾驶员还应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才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活动,相关车辆若无以上相关证件,则不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的规定。”

因此,持临时牌照总质量4.5吨以下的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时,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免收车辆通行费。持临时牌照总质量4.5吨以上的货车,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运输证》,不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的规定,无法享受减免。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