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现将您在甘肃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网站主任信箱咨询“一线收费员是否可以参与职称评定”的留言回复如下:
我省高速公路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7〕81号)执行。
在全省高速公路系统各级收费运营单位机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取得或者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后,符合工作岗位条件、任职年限条件等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聘任意见上报,经
党委研究同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在收费站、监控分中心、ETC发行服务点、清障救援中队等工作岗位,从事收费、监控、票务、ETC发行服务、清障救援等收费运营一线工作的人员,已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感谢您对我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