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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高速公路救援
写信日期
2021-08-13 23:47:5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内容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需要那些手续
回复时间
2021-08-17 15:49:28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在 门户网站主任信箱反映“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需要哪些手续”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方法
我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实行“一网通办”备案登记制,由符合备案条件的社会清障救援机构,自行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材料为PDF电子版,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登录地址:http://www.gszwfw.gov.cn/(或网页搜索“甘肃政务服务网”)。
(二)注册方法:以法人注册创建登录账号及密码、实名认证后完成注册,若之前已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注册办理过其他事项,原账号及密码可继续使用。
(三)申请流程: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首页点击省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其他行政权力→高速公路社会清障救援机构备案→点击办理流程→在线办理。
(四)申请材料:在申报材料栏自行下载空白表格,按照每项表格内的填表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上传完成在线提交。
二、备案条件
(一)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制度,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法人身份证、车辆准驾车型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的有效证件和原始证明材料。
(三)社会清障救援机构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和从事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相应的专业救援及管理人员达到12人以上(有单位与职工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特种车辆驾驶及操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救援需求,且持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及操作资格。
(四)社会清障救援机构需具备小型清障车2台(含)以上、35吨重型清障车1台(含)以上、作业指挥工具车1台(含)以上,以上车辆注册登记必须隶属于法人或企业名下,经过公安交管部门定期检验合格。50吨吊车1台(含)以上(无吊车的企业,可与其他单位签订长期有效的租赁协议)。
(五)社会清障救援机构需具备或租赁车辆停放场地,并能提供停车保管和相应物资储放。
(六)社会清障救援机构需为本企业参与清障救援工作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
(七)社会清障救援机构需按规定储存、配备足够数量清障救援作业现场所需安全防护器材及设备。
三、填表说明
申请企业共需填写7张表格。
(一)表一为《申请企业概况》。
(二)表二为《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岗位名称一栏,填写法人代表、管理人员、安全员、救援人员等,同一岗位、工种按职称、技能等级的高低顺序填写。
(三)表三为《清障救援车辆、装备、安全防护物资信息表》。填表说明:1.车辆包括:清障车、吊车、工具车,为必填信息;2.装备包括:牵引绳、扩张器等随车救援装备,必须满足车辆救援的基本需求;3.安全防护物资包括:锥桶、警示牌、反光马甲等车辆、人员安全防护物资,必须满足高速公路救援作业安全防护需要。
(四)表四为《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填表说明:法人身份证为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五)表五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扫描件。
(六)表六为《车辆照片信息表》。填表说明1.此表格每车一份,清障车、作业工具车为必填项目,车辆外观照片为斜45度拍摄,车辆号牌需清晰;2.吊车在法人或企业名下的需填写此表,若吊车未在法人或企业名下的,需在此文档后附吊车租赁合同扫描件。
(七)表七为《吊车租赁协议扫描件》。填表说明:如吊车在法人或企业名下,只需填写表六即可。
感谢您对甘肃省高速公路运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