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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甘肃省所有高速公路可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

发布时间 : 2018-01-01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新年第一天,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睿在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见证了第一张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打印,标志着甘肃高速紧跟全国步伐,顺利打通了高速公路行业落实营改增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以后,我省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高速公路交纳的通行费或ETC卡充值费,可以通过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开具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只需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完成注册验证,即可自行获取,凭取得的电子发票可计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为解决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统一开具等实际问题,20179月初,省高管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印发的《甘肃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甘肃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开具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计划安排20171012,完成了我省21个局属ETC售后服务站、1365个合作银行网点等设施数据的采集和编码治理工作,并通过了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的相关测试和验证。


20171020日,省高管局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ETC用户信息补录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始对67万电子缴费存量用户进行数据治理,克服了时间紧、用户多、任务重等困难。省高管局第一时间下发ETC用户信息补录通知,并对各管理处、合作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全面打响了ETC用户信息补录的“攻坚战”;依托纸媒、网媒、短信电话通知等媒介,向广大车主告知ETC信息补录的重要性,确保了ETC用户信息补录工作的顺利完成;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新增专网电脑98台、工作人员165人,所有工作人员主动放弃休假,采用“24小时三班倒”方式,全身心投入到了ETC用户信息补录工作中;系统维护技术人员搬“家”至机房,24小时不间断为录入系统提供安全、稳定的技术保障,确保了我省ETC用户信息补录后符合部路网中心编码规则要求,并于121日顺利通过路网中心数据校验。


“打铁还需自身硬”,1030日至1227日,ETC管理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全省所有局属ETC售后服务站、合作银行、管理处、收费所、96969客服坐席等各基层业务管理人员、业务办理人员举行了三期“营改增”业务培训。培训围绕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发行服务与投诉处理、发票平台功能、客户服务体系、电子缴费系统新增功能操作等进行了专题授课,提高了ETC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全力做好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该中心与税务部门共同协商、完善了通行费增值税发票的运营、服务规则,并完成了税控设备的登记申办、采购托管等工作。在1223日召开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工作推进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赵彦龙指出, 省高管局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工作,举全系统之力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我省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目标的圆满完成。同时,要做好全省高速公路管理系统收费人员、合作银行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政策解答、客户服务等工作,为系统上线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虽然时间紧、任务重,但省高管局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凝心聚力,协同配合,狠抓工作方案落实,在新年伊始及时跟上了全国的步伐,为“营改增”工作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刘海霞 马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