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7-01-10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12号)文件规定,我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新标准。
新《标准》针对以往服务内容定义不全面、计算标准有歧义、社会救援机构收费不规范等公众关注的热点、重点问题,聚焦“合理收费、按规收费、透明收费”主旨,参考省高管局对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司乘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整合形成的“大数据”,最终对拖车服务、吊车服务、空驾费三大项内容进行了修订,明确了社会救援机构收费上浮不得超过新标准的15%。
(省高管局 拦 博 郭凯兵)
武威清障救援大队协同属地路政、交通、社会救援机构在元旦期间向过往司乘宣传、讲解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新标准。 (武威清障救援大队 张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