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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3-08-25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计划财务科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隶属于 ,成立于201010月,主要承担和履行天水地区周边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养护(服务区)监管、路网运行、公共信息服务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天水处内设5个科室(综合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科、收费稽查科、工程机电科)和3个收费所(甘谷收费所、宝天收费所、天水收费所)1个隧道所(宝天隧道所)和天水救援一大队、天水救援二大队。单位现管辖高速公路里程300.01公里,其中:宝天高速(天水至东岔)128.00公里、天定高速(天水境内)107.234公里、平天高速(天水境内)64.78公里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696.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33.61万元,下降27.32%,下降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还本付息由省交通厅统一填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6,20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73.28万元,占99.10%;其他收入235.16万元,占0.9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6,69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8.20万元,占61.20%;项目支出10,357.32万元,占38.8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461.40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0,268.77万元,下降27.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还本付息由省交通厅统一填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缴非税收入返还预算130.21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00万元,同2021年度。主要原因是我单位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同2021年度。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同上年度。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部门决算填报口径变化,2022年“机构运行情况”表填报口径较上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因此相关报表培训费科目支出增长。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523.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6.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2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3.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及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委托代理业务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4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34辆,其他用车主要通勤车、皮卡车等用于保障基层职工出勤及养管巡查任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488.12万元,本年收入25,842.03万元,本年支出26,330.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同2021年度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同2021年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实施各项目,认真开展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根据省高速公路运营中心《转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高运计财函〔2023〕7号)要求,采用综合分析法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准确规范填报了预算绩效管理系统《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并归纳分析形成了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报告。我单位对2022年度11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208.44万元。通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7.29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单位开展绩效自评项目11个,通过自评11个项目结果为“优”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100.00%,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99.99%,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执行目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保证了2022年度高速公路基本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维修支出通行费征收、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事项完成年度目标,并妥善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2: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3: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