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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寨柯、海石湾、营盘水收费站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时间 : 2018-03-12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2018年1月6日,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邀请相关专家,在兰州市召开了刘寨柯、海石湾、营盘水收费站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甘肃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项目环评单位)、西安志诚辐射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安装单位(北京曼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由3人组成验收专家组(名单附后)。
  会前部分与会代表对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辐射防护设施和辐射防护制度进行了现场审核。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主要内容的介绍,以及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现场监测情况的介绍。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刘寨柯收费站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五合乡。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内容包括:1套MIX500N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为Ⅱ类射线装置);
  2、海石湾收费站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红古乡。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内容包括:1套MIX500N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为Ⅱ类射线装置);
  3、营盘水收费站位于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本次验收涉及的项目内容包括:1套MIX500N绿色通道车辆检查系统(为Ⅱ类射线装置);
  项目均于2017年5月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2017年9月8日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以上3个收费站辐射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按环评批复文件要求建设。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的主要污染为屏蔽缺陷及辐射防护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的X射线外泄对局部环境及人员的影响。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及调试结果
  1、(1)刘寨柯收费站检查系统安装在西侧前方50m处,其中两侧安全岛铅房搭建限高龙门架,辐射箱位于检查通道的左侧安全岛上,探测器所在的检查门架位于源箱对面右侧安全岛上,辐射箱与龙门架直线距离为约5m;检查门架进口段设有自动栏杆。绿色通道的控制室设在辐射源箱东侧的绿色通道检测亭中,控制室与检查门架的直线距离为18m,后方设有通行指示灯;
  (2)海石湾收费站检查系统安装在东侧第二车道收费亭前方40m处,其中两侧安全岛铅房搭建限高龙门架,辐射箱位于检查通道的左侧安全岛上,探测器所在的检查门架位于源箱对面右侧安全岛上,辐射箱与龙门架直线距离为约5m;检查门架进口段设有自动栏杆。绿色通道的控制室设在辐射源箱,西侧的绿色通道检测亭中,控制室与检查门架的直线距离为18m,后方设有通行指示灯;
  (3)营盘水收费站检查系统安装在东侧最南车道收费亭前方50m处,其中两侧安全岛铅房搭建限高龙门架,辐射箱位于检查通道的左侧安全岛上,探测器所在的检查门架位于源箱对面右侧安全岛上,辐射箱与龙门架直线距离为约5m;检查门架进口段设有自动栏杆。绿色通道的控制室设在辐射源箱东侧的绿色通道检测亭中,控制室与检查门架的直线距离为18m,后方设有通行指示灯;
  2、工作场所设置了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3、车辆检查系统安装了安全控制开关、急停设施、安全联锁、监视装置等设施,防护措施有效;
  4、每个收费站配备了1台X/γ辐射剂量率仪、1台个人剂量报警仪,开展了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5、每个收费站成立了辐射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辐射安全等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专家组要求
  1、安装声光警示系统。
  2、将辐射监督区扩大至检查门架主束方向10m范围。
  3、严格执行环保设施调试运行、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及审查通过公示要求,以及备案要求。
  4、严格落实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5、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资料齐全,辐射防护措施规范有效,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岀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组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在落实专家组要求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公示期:2018年3月12日-2018年4月12日
  举报电话:0931-8529631
  公示地点: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网站:
  (//m.catumaqa.com/www/HdClsContentMain.asp?ClassId=4&BClass=5)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海石湾收费站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刘寨柯收费站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
  营盘水收费站核技术应用项目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