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3-12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各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限:
ETC3GS-1合同段:3920000元;
ETC3GS-2合同段:4620000元;
ETC3GS-3合同段:1951000元;
ETC3GS-4合同段:2620500元。
回函传真电话:0931-2128672
联系电话:0931-2103207
甘肃省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