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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22-08-26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计划财务科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隶属于 ,成立于201010月,主要承担和履行天水地区周边高速公路收费运营、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养护(服务区)监管、路网运行、公共信息服务及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天水处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人事劳资科、收费稽查科、工程机电科)和3个收费所(甘谷收费所、宝天收费所、天水收费所)1个隧道所(宝天隧道所)和天水救援一大队、天水救援二大队。单位现管辖高速公路里程300.01公里,其中:宝天高速(天水至东岔)128.00公里、天定高速(天水境内)107.234公里、平天高速(天水境内)64.78公里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6,730.17万元,支出总计36,730.17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356.61万元,上升13.4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开办天水收费所预算增加,二是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增加4,12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4,761.23万元,较上年增加3,358.62万元,年初结转1,968.9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6,241.11万元,较上年增加4,302.31万元,年末结转489.0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761.23万元,较上年增加3,358.62万元,上升10.7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开办天水收费所预算增加;二是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241.11万元,较上年增加4,302.31万元,上升13.47%,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开办天水收费所预算增加,二是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076.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32%,较上年增加9.06%,包含人员经费11,254.58万元,较上年增加7.7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22.27万元,较上年增加30.92%(主要原因是新开办天水所开办费);项目支出24,164.2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6.68%,较上年增加1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730.17万元,较上年增加4,356.61万元,上升13.45%,支出合计36,730.17万元,较上年增加4,356.61万元,上升13.4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开办天水收费所预算增加,二是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预算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6.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6.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6.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2.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路养护维修项目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在用车辆数合计3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25辆(主要用于通勤车、皮卡车等保障基层职工出勤及养管巡查任务车辆)。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1,968.94万元,本年收入34,761.23万元,本年支出36,241.11万元,年末结转489.06万元。本年收入34,761.23万元,较上年增加3,358.62万元,上升10.70%;本年支出36,241.11万元,较上年增加4,302.31万元,上升13.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本年还本付息支出增加,二是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通车高速公路收费单位开办费等项目预算及绩效目标的通知》的通知,增加天水所开办费预算。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现将本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高速公路运营服务中心下达我处车辆通行费预算资金18,095.76万元,我处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实施各项目,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根据省高速公路运行中心《转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高运计财函〔2022〕5号)要求,采用综合分析法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在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执行情况、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等自评指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综合结论,并形成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我处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通行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资金6,931.6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6,531.5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94.23%,共安排重点项目6个,均按期完成了投资,总体实施情况良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保证了2021年度高速公路基本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维修支出,通行费征收、固定资产投资等三项主要经济事项均完成年度目标,并妥善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我处严格落实省厅“八项内控”要求,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2021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9.2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94.23%,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执行目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车辆通行费:也称政府性基金,指通行省内收费公路车辆缴纳的过路过桥费。

 

 

附件1: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pdf

附件2: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x.pdf

附件3:甘肃省天水高速公路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报告.doc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