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8-05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招标编号:GZ140760-ETC2GS
1、招标条件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财[2014]1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及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完成施工招标并签订合同,根据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8条款规定,现对以工程设备暂估价列入工程量清单中的高速自动栏杆机、车辆检测器2项关键设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联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采购招标范围: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项目中高速自动栏杆机、车辆检测器2项关键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和24个月质量保证期等全套服务。
2.2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3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项目关键设备联合采购共4个标段,次本采购招标为2个标段。
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关键设备联合采购项目(二次)标段划分一览表
标 号 |
对应施工标段 |
设 备 名 称 |
数 量 (套) |
供货日期 |
ETC2GS-3 |
ETC2-1 |
高速自动栏杆机 |
26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
车辆检测器 |
78 |
|||
ETC2GS-4 |
ETC2-2、ETC2-3 |
高速自动栏杆机 |
50 |
|
车辆检测器 |
1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招标要求ETC2GS-3、ETC2GS-4标段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商,产品制造厂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授权代理商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并要求近三年(2011-2013年)具有累计销售500套高速自动栏杆机和500套车辆检测器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可对两个标号投标,且同一品牌产品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本项目产品制造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且不允许同一品牌产品的产品制造厂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作为废标处理。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
ETC2GS-3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ETC2GS-4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甘肃公路信息网》(http://www.gs-highway.com)、《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m.catumaqa.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发包人)
甘肃紫光智能交通与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ETC2-1标承包人)
山西欣奥特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ETC2-2标承包人)
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ETC2-3标承包人)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 编: 730010
传 真: 0931-8529820
联 系 人:
电 话: 0931-8529846
招标代理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邮 编: 730010
联 系 人: 康
涛 辛 渊
电 话: 0931-2101865
传 真: 0931-2101863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 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