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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快速检测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01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 : 2014-08-07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致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单位,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投标控制价上限:

LTJC合同段:4003992

二、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3条明确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携带申请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辐射安全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原件。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2条明确为投标人在过去三年(2011年~2013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回函传真电话:0931-8441563

联系电话:0931-844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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