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9-02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各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
LEDCG-1合同段:1367069元
LEDCG-2合同段:1732931元
二、各标段隧道LED节能灯规格、数量明确为:
规格 |
数量(套) |
||
LEDCG-1标段 |
LEDCG-2标段 |
||
甘泉隧道 |
东口隧道 |
青土岘隧道 |
|
190W |
128 |
64 |
104 |
100W |
136 |
165 |
122 |
65W |
80 |
76 |
76 |
45W |
600 |
366 |
134 |
36W |
114 |
49 |
0 |
18W |
47 |
20 |
0 |
合计 |
1105 |
1176 |
三、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2条调整为为: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四、第五章资格证明文件中第8项明确为:质量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中第十章LED灯具技术参数要求中:
1、单颗额定功率要求明确为: 1W,阵列式。
2、“整套灯具须获得CCC 认证及电磁兼容检测报告“调整为:”整套灯具须获得CQC 认证及电磁兼容检测报告“。
六、招标文件中第十一章评标办法中:
1、初步评审中设备的技术规格和标准评审标准明确为:所投标货物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详细评审中价格评分标准明确为:本项目招标业主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控制价上限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7天公布;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价=投标报价。投标人的价格得分为合格投标人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向上浮动 +1%,从满分50分基础上减1分,每向下浮动-1%从满分50分基础上减0.5分,以此类推。
3、详细评审中技术条款技术专利评分标准明确为:投标产品获得1项国家专利的得3分,每增加1项国家专利加1分,最多加至5分。
七、各投标人提出的其它需要澄清的问题,已在招标文件相关章节中明确,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和研究。
回函传真电话:0931-2128672
联系电话: 0931-210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