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2-06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各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限:
ETC3-1合同段:15012056元
ETC3-2合同段:15892059元
ETC3-3合同段:24321115元
ETC3-4合同段:16550818元
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书附件各标段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提出的关于“拟投入到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表”的有关问题,请投标人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相应内容。
回函传真电话:0931-2128672
联系电话:
0931-2103207
甘肃省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