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9-05-05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尊敬的ETC卡用户:
受税控设备需税务局备案变更相关信息影响,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主体发生变更,原开票主体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变更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中心。
电子发票平台自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暂停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业务,包括充值交易和消费交易的电子发票开具业务。
自2019年5月24日起开票主体变更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甘肃省ETC充值交易、消费交易、新卡办理等业务不受影响。5月24日开票业务将恢复正常。
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甘肃高速APP”查看。
咨询热线:0931-12328 0931—8529861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甘肃高速APP 甘肃省高速公路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