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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局关于暂停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5-05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尊敬的ETC卡用户:

受税控设备需税务局备案变更相关信息影响,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主体发生变更,原开票主体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管理服务中心变更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中心。

电子发票平台自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暂停甘肃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业务,包括充值交易和消费交易的电子发票开具业务。

自2019年5月24日起开票主体变更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服务中心。

2019年5月17日至5月24日甘肃省ETC充值交易、消费交易、新卡办理等业务不受影响。5月24日开票业务将恢复正常。

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甘肃高速APP”查看。

咨询热线:0931-12328   0931—8529861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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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