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3-30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扫描件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标段号和盖章。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中,第6.2技术评审中(3)“b、对本工程建议较合理 6.0~10.0分”现更改为:“b、对本工程建议较合理 6.0~8.0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中,第6.3商务评审(1)“d、监理员 5分”现更改为:“d、监理员 4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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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