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重型道路清障车采购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清障救援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重型道路清障车的采购。
2.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3供货地点: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2.4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系统重型道路清障车采购标号及数量、参数见下表:
基本作业功能:具有城市道路、郊区公路、高速公路以及机场、桥涵道路之安全清障,处理各类交通事故车辆和故障车辆的拯救和故障车辆的托举、翻正、拖牵等作业功能,能迅速清理现场,排除交通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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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名 称 |
数 量
(辆) |
主要技术要求及参数 |
备注 |
GSYJSB-1 |
重型道路清障车 |
4 |
1、吊托一体吊台回转型清障车
2、车辆轴数≥4轴
3、额定托牵质量:≥31000Kg
4、额定托举质量:≥11000Kg
5、最大起吊质量:≥20000Kg
6、最大托举质量:≥1600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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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必须为独立法人,具备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型号必须有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和国家环境保护公告。
3.2必须是原生产商或者是原生产商的指定或授权代理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授权人的有效授权文件。同一生产商只能授权唯一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2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在甘肃省招标中心708房间(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 3 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7楼第一开标室。开标时间为2012年12月 3日上午10:00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联 系 人: 戴先生 电 话: 0931-8529896
传 真: 0931-8529896 邮 编: 730010
招标代理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931)2101863
传 真:(0931)2101863 邮 编:730010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 号:104 006 805 62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