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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北省邯郸市和深州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有关公告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01-28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各高速公路处,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关于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北省邯郸市和深州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有关公告的通知〉的通知》(甘交明电〔2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2021年省厅春运工作电话视频会议精神,并按以下要求抓好落实:一是按照《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坚持“不阻断、不接触”原则,做好收费站和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石家庄市、邯郸市、深州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持证车辆减免政策,做好备案登记。三是督促服务区经营单位在服务区设置专区,保障相关车辆停放、加油、维修和人员驻停休息。四是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落实“体温三测”和“四不上岗”制度要求,特别是收费、救援、绿通查验、ETC服务点一线人员要严格佩戴好口罩及防护手套,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由专人负责,加强自身防护,并做好回收和库存的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和查验设备的时时消毒。

 

转发《关于统筹做好石家庄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河北省邯郸市和深州市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有关公告的通知》的通知.pdf

 

 甘肃省高速公路局

202112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