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2-07-12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参加G30连霍高速公路清水至嘉峪关段酒泉嘉峪关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房建)施工投标的各单位: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限(含暂列金额):
QJFJ-1合同段:9155685元
二、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n: n=1%,1.5%,2%,2.5%,3%,
三、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以本补遗书附件电子版固化清单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变更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7楼第一开标室。
回函传真电话:0931-2101865
联系电话:0931-2101863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