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7-04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参加甘肃省高速公路电子缴费系统工程(二期)施工投标的各单位: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2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合同段号和盖章。
一、各合同段投标控制价上限修改为:(含暂列金额):
ETC2-1合同段:12030645 元;
ETC2-2合同段:9502860 元;
ETC2-3合同段:10900531 元;
回函传真电话:0931-2101865
联系电话:0931-2101863
甘肃省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