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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接驾嘴、张家寺、太石、白银东、新墩服务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5-02-16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

交易编号:GJ150215588

招标编号:GZ150241-GSFWQSJ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甘肃省高速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接驾嘴、张家寺、太石、白银东、新墩服务区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接驾嘴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甘交财【2014】206、《关于新墩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甘交财【2014】278、《关于白银东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甘交财【2014】279、《关于张家寺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甘交财【2014】280、《关于太石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方案设计的批复》甘交财【2014】28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和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技术标准:

本次招标范围为甘肃省高速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接驾嘴、张家寺、太石、白银东、新墩服务区,其中:

(1)接驾嘴服务区

现有服务区南、北两区共占地78.8亩,改造后总占地278.8亩。其中,北区扩建110亩,将占地面积由原有的39.8亩扩建至149.8亩,在该区新建餐厅、超市、公厕、设备用房、汽修间等;南区扩建90亩,将占地面积由原有的39亩扩建至129亩,在该区新建餐厅、超市、公厕、职工宿舍、汽修间等。同时,拆除南、北区原餐厅、超市、公厕、汽修间、加油站、地下管沟等。

(2)张家寺服务区

服务区现有占地面积62.8亩,改造后总占地面积90亩,分南、北两区,主要功能设置为公厕、餐厅、超市、管理办公室、客房、汽修间、加油站等。其中,北区扩建场地14亩,将占地面积由现有的32亩扩建为46亩,维修改造综合楼,拆除重建公厕、汽修间、配电室、锅炉房等,扩建停车区;南区扩建场地13.2亩,将占地面积由现有的30.8亩扩建为44亩,拆除餐厅、加油站、治超站,新建公厕、餐厅、超市及治超站等。同时,改造北区加速车道和南区减速车道。改造后,南北两区停车场共设停车位138个。

(3)太石服务区

服务区现有占地面积498.91亩(含湖泊),分东、西两区,东区占地面积106.92亩,西区占地面积391.99亩。主要功能设置为公厕、餐厅、超市、管理办公室、客房、职工宿舍、汽修间、加油站等。其中,东区拆除公厕、汽修间、加油站等,新建公厕、餐厅、超市、职工宿舍、汽修间,扩建停车区;西区维修改造综合楼,拆除并新建汽修间。改造后,东西两区停车场共设停车位350个。

(4)白银东服务区

服务区现有占地面积109.38亩,分南、北两区,北区占地面积60.45亩,南区占地面积48.93亩。主要功能设置为公厕、餐厅、超市、管理办公室、客房、职工宿舍、汽修间、加油站等。其中,北区拆除公厕、汽修间、餐厅及超市,新建公厕、餐厅、超市及汽修间。南区维修改造综合楼,拆除并新建公厕。改造南北两区加、减速车道。改造后,南北两区停车场共设停车位289个。

(5)新墩服务区

服务区现有占地面积56.51亩,改造后总占地面积167.7亩,分南、北两区,主要功能设置为公厕、餐厅、超市、管理办公室、客房、职工宿舍、汽修间、加油站等。其中,北区扩建场地60亩,将占地面积由现有的28.71亩扩建为84.3亩,拆除现有公厕、汽修间、加油站、治超站等,新建公厕、餐厅、超市、汽修间,改建治超站;南区扩建场地60亩,将占地面积由现有的27.8亩扩建为83.4亩,拆除综合楼、汽修间、配电室、锅炉房、加油站等,重新布局新建公厕、餐厅、超市、汽修间、设备用房等。改造后,南北两区停车场共设停车位536个。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地质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编制预算,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以及其他资料等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地质勘察、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该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其合同段划分及资质要求如下:

勘察设计合同段划分及资质要求


合同段号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申请人最低资质要求

GSFWQSJ

甘肃省高速服务区升级改造工程接驾嘴、张家寺、太石、白银东、新墩服务区相关勘查设计工作。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a.施工图设计: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地质勘查报告、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2.4勘察设计周期

b.施工现场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近5年内完成过1项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2月17日至2015年02月27日,每日00:00分~24: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

网上发售标书须知:投标人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购买标书。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支付费用并下载电子版标书,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招(投)标人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方案设计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参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范本》(2011年版)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311日上午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8:30时至09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楼第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开标时间为20150311日上午0930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授权委托书、法人、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副本、资质证书(勘察、设计)原件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书原件。

5.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GSFWQSJ: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 

6.信息注册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

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若有问题,请电话询:0931-210572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法制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gansu.gov.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m.catumaq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2828号 

邮      编:730010                                      

联  系  人:戴  军

电      话:0931-8529896    

招标代理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333号

邮      编:730010

联  系  人:马雪琴

电      话:0931-2128673      

传      真:0931-2128672

 

甘肃省招标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