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4-03 浏览次数:0 作者: 来源: 【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以“01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扫描件形式确认收悉。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中,第6.2技术评审中(3)“b、对本工程建议较合理 6.0~10.0分”现更改为:“b、对本工程建议较合理 6.0~8.0分”。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6评标办法中,第6.3商务评审(1)“d、监理员 5分”现更改为:“d、监理员 4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
4.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格式(四)投标保函格式,现更改为:(四)投标保证金格式(附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彩色扫描件)。
5.
PLJL标段:
PLJL标段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壹佰捌拾元整(¥414180.00元);
6.
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B-2财务状况表中: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为3年,期限为2012年~2014年或2011年-2013年;
甘肃省招标中心
确 认 函
甘肃省招标中心: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收到甘肃省高速公路崆峒主线收费站及泾川西、庆阳北匝道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文件01号补遗书,并对补遗书内容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