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4-07浏览次数:0作者:来源:【字体:大中小】
致各投标人:
现将对招标文件的有关修改内容以“04号补遗书”的形式下发给你们,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请遵照执行。收到补遗书后应立即以扫描件形式确认收悉,并在确认函中写明标段号。
一、LZTP合同段工程量清单中500章花庄收费站收费天棚扩建数量由
甘肃省招标中心
确认函
甘肃省招标中心:
我单位于年月日收到甘肃省高速公路刘寨柯、海石湾省界主线收费站及花庄、海石湾匝道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04号补遗书,并对补遗书内容予以确认。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